步入婚姻的人都應該知道的四個QA

步入婚姻的人都應該知道的四個QA
2020-06-17
離婚一定要跑法院嗎?
 
在友善的免費法律諮詢離婚協調中,配偶與法院的互動極為有限。在許多情況下,您的律師將能夠代表您出庭並發言。儘管即使是無過失的解散,您通常也需要出庭並證明您對離婚的結果感到滿意,如果您的離婚有爭議,您可能需要在各種聽證會和審判中出庭作證。
 
離婚和婚姻破裂有什麼區別?
 
在台灣,術語“解除婚姻”是指一種非對抗性的,無過錯的離婚。在其他國家,這只是離婚的法律術語。

 
離婚和分居有什麼區別?
 
如果您希望與配偶分開生活而不正式終止婚姻,則可以選擇在法賽申請“合法分居”。合法的分居遵循許多與離婚相同的程序,分居的配偶可以訂立有約束力的協議,以涵蓋諸如財務支持和與夫妻子女分擔時間等事宜,以促進友好的分居。
 
什麼是無過錯離婚?
 
在“無過錯”離婚中,如果雙方分開生活一年而沒有中斷且沒有同居,並且雙方都同意(或沒有爭議),則任何一方都可以尋求終止婚姻。
 
台灣是少數仍允許基於過錯的離婚的國家之一,基於過錯的婚姻ptt理由包括:通姦、欺詐性誘使結婚、極端殘忍、嚴重疏忽、經常性醉酒、監禁和故意缺席超過一年。如果申請基於過錯的離婚或不過錯離婚?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,需要仔細考慮圍繞您決定終止婚姻的所有事實和情況。沒有公式或一應俱全的答案,我們的律師將在這裡幫助您了解有關選擇的更多信息,並了解提出無過錯或基於過錯的離婚的含義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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